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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酷博客

    0082669
    张昶 @ 2012-04-05 15:33

    很多年前在我还没开始2字头的年岁,曾经设想过到30岁的时候我会是什么样子,事业有成儿女双全,或也只是庸碌无为享受平淡。现在想想很遗憾,我没能预测到自己会在刚满29周岁的午夜零点突然从睡梦中惊醒,由沉默至嚎啕。

    我得承认种种外界因素,比如说我在异国异乡飘零又临近考试再加上没有朋友午夜发来短信祝福,是我今天抑郁低落的一个引子。但在各种复杂心情中,比重最多的绝对是恐慌,是害怕。我远比想象中更怕衰老怕无力,怕自己还是不得不向这个世界妥协。

    其实我真不该这个时候哭的。明天一早还有课。

    又何况我早就知道,我已经不是我,我已经一点儿一点儿,变成你们期待中的我。
    假的我。

    祭日快乐。




     
    张昶 @ 2012-01-06 02:08

    刚放假回calgary就住进了新家,花了两三天收拾好屋子,买了一个新书架。
    圣诞节之前那两天,整理出了很多不穿的衣服,洗干净叠好打包,连夜送到捐助箱捐掉。
    Boxing week,每天都出去逛街吃饭。买了几件内衣,几件top,一件大衣,两条牛仔裤,两双鞋,一些护肤品,几条项链。给男人买了几件新衬衫。
    买了一个毛绒熊,一个毛绒猫头鹰,以及一个可以坐在沙发上和我一起看The Simpsons的Homer Simpson。
    昨天去一个口碑不错的香港发型师那里剪了头发。
    选好了下学期要上的课。上学期的三门课得了两个A一个B,对自己比较满意。
    看完了盗墓笔记。

    2012年,有个不错的开始。



     
    张昶 @ 2011-11-21 13:09

    [本来想说软糖的故事,结果一提到吃,就停不下来了。]

    小时候好像看过这么一个电视剧,有个女人喜欢吃软糖,她的仇家就把毒药放在软糖里,她吃了就死了。那个电视剧叫什么名儿现在都想不起来了,就记得这么一个情节,后来看到和那个电视剧里一样的透明包装的软糖就控制不住自己,一定要买来尝尝。

    上小学的时候看我妈买的一本无聊杂志,里面有个女白领之类的人,买零食和同事一起吃,其中有“捏了一大块肉松放在嘴里”之类的描写。我虽然不太喜欢吃肉松,可是家里总是囤点儿,就是从这里来的。

    初中课本里有一篇写到榆钱饭,我到现在也没机会吃到。但是因为记得榆钱饭的吃法是“把切碎的碧绿白嫩的青葱,泡上隔年的老腌汤”,于是每次吃完一瓶六必居甜酱八宝菜,我都会把剩下的腌汤倒进刚出锅的白米饭里,加一把碎葱末,拌了吃了,也觉得美味。

    对于味道浓烈的水果糖的热爱,来自于新凤霞的《傻二哥》,当时我没吃过药糖,就把对于药糖的憧憬转移到了水果糖上,因为想象中,我总觉得它们是差不多的东西。等到05年去在天津定居的小姨家做客,才见到真的药糖,和之前想象的水果糖一点儿也不一样,味道也粗糙,所以就不再那么执着了。不过水果糖还是喜欢吃。

    初中那会儿还喜欢上课吃东西,老师管得严,被说了几次,可是一直屡教不改。脸皮越来越厚。最喜欢的零食是汾煌雪梅,然后是巧克力什么的。汾煌雪梅是电视广告里看来的,广告就在灌篮高手前后,不可能错过。那时候灌篮高手都看疯了,按另外一位同学的话说,就是误了上课也不能不看樱木花道流川枫。其实我喜欢三井,这么多年来都是我心目中帅哥的样子,跟supernatural里爱吃bacon cheese burger的Dean一样。

    高中日子苦,每天像被关在笼子里,就晚自习前那么一小会儿放风时间。我记得当时我们学校门口总有个阿姨推着个类似卖煎饼果子的车卖馅饼,现烙现卖,猪肉白菜馅儿的,香味儿迎着风能吹好远。小时候我是从不吃馅儿的人,那阵子一晚上能吃三五个。

    当时我的身高已经和现在差不多,坐倒数第二排,和一个一米八几的男生同桌。那男生上课时候把碗装方便面传到前排,附一张纸条,让第一桌的同学从饮水机里接满热水,再传回来。可是每次这碗面再回到同桌手里,基本只剩下一两口了。

    高中老师也知道学生苦,对于学生上课吃东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就能吃一点儿彪悍的,大块儿的零食,比如说牛肉干啊,羊羔羹啊,卡迪那豌豆脆啊之类的。回想起来,卡迪那豌豆脆是我最喜欢吃的零食,没有之一,一直吃了好多年,到末期还出了水煮鱼味儿什么的,再就突然消失了。后来在我寻找的过程中,得知那个生产厂原来早已倒闭,伤心的不得了。

    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疯玩了一夏天,跟社会上的一个朋友到处混吃混喝。小时候一口不动的羊肉啊鸡鸭鱼啊这类东西,在是从那个暑假开始吃的。等到有一天家里涮火锅我妈发现我没动给我单准备的牛肉片,而是把筷子伸向了羊肉片的时候,我的“忌口”生涯宣告结束。

    大学女生寝室吃饭爱扎堆儿。因为有朝鲜族的姑娘和我们一起住,所以老有新鲜美味的朝鲜咸菜可以吃。光吃咸菜哪儿能够啊,于是什么烤五花肉啊,土豆饼啊,炸蔬菜啊,冷面啊都成了我们的主食了。零食也逐渐重口味起来,从薯片水果逐渐演变成肉串麻辣烫之类的。当时我们女寝楼下有个小商店,平时能一直开到晚上八九点,小商店除了卖一些袋装食物方便面文具和生活用品以外,还兼卖茶叶蛋。当时寝室里四个人一起凑钱,派那个朝鲜族姑娘下楼去买八个茶叶蛋,回来后朝鲜族姑娘吃完了两个还想吃,因为刚去买了八个,不太好意思下楼了,让我去买。我下去就和小商店的阿姨说,您知道我们寝室那个姑娘吧,对,就是刚来买了八个茶叶蛋的那个,太爱吃您煮的茶叶蛋了,这不刚买完么,怕别人说她吃得多,让我再帮她带两个。回到寝室里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和她们学舌,包括那个朝鲜族姑娘都笑得直不起腰来没力气打我。

    后来上班了,我们报社附近有一排违章建筑,其中一家小饭馆儿卖很好吃的酱骨头。每天中午在食堂吃完饭,下午两三点钟,就忍不住再去要一盆酱骨头,啃完了,高高兴兴回去开编前会。晚饭吃什么通常取决于我们主任前一天惹没惹我。当时我特倔,经常因为一个标题跟主任大吵,整个四层都能听到。还爱哭,一吵就哭,输了赢了都哭。一哭我们主任就道歉,然后就请整个部门的人吃麻辣烫,我有个同事叫蛟哥,吃不了辣,每次都要不加辣椒的那种,水煮菜叶。一般晚上六点左右就得回办公室,稿子们也都上来了,改稿子选图片起标题想版式去找排版员排版,忙得热火朝天,转眼就到十二点。我的活儿还没完。当时做头版,版面要去上级直属某报总编室审版,到某报大楼的时候,正好能赶上夜班编辑们下楼打饭,电梯里全是食物的味道,我就饿了。审完了回去签版,收拾东西下班。然后整个部门去宵夜,去一家烤鸭店,忘了都吃什么了,总之是个据点儿,到现在我的前同事们下了夜班还去那儿,我们都管那儿叫二食堂。

    在鸿钰上课的时候,胡同口有个小摊卖肉夹馍。Alessandro老师每天早上都要去买一个当早餐,据说休息日也会专门开车来买,风雨无阻。不过那家肉夹馍的确好吃,我觉得主要是因为辣椒放得恰到好处,肉也够肥,香菜够多。

    07年五一过后,当时上班的公司调我去上海,每天中午都要买楼下小店哈尔滨红肠和牛蹄筋当零食,还有港汇门口不好吃的酸辣粉,聊胜于无。在上海的日子过得不好,没什么朋友,也没什么好吃的,川菜都甜。就在家自己做饭,在市场上买五块钱两条的鲫鱼,酱焖了,或者买现做的鱼丸煮汤喝。

    入冬后,我实在扛不住上海湿冷的天气,跟总编威胁说再不调我回京我就辞职,我就被调回了北京。分公司在北大旁边,部门里还有北大毕业的MM,总一起吃学校里的药膳什么的。可是后来好景不长,北大进门要登记了,去的也就少了。午饭改成叫外卖,零食是周黑鸭,部门一个大姐和前台MM牵头,集合公司几个部门之力团购。每个下午都外卖送来几百块钱的鸭脖子鸭锁骨什么的。我对鸭锁骨没兴趣,但我爱吃藕。辣得不行也要吃。

    回北京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到处吃东西,还都合胃口。半夜饿了,就去小区里的太熟悉要个扎啤,点几个菜。要不干脆大排档,啤酒烤串。要是我回国定居,一定有一半以上的原因,是为了再回归那种半夜出去觅食总知道自己能去哪儿的生活。

    出国以来,大部分时候都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己做回锅肉,鱼香肉丝,珍珠丸子,关东煮,水煮肉片,酸菜鱼……有时候庆幸自己还算会做几道菜,更庆幸自己嫁了个本来想做厨子的男人,才在这个蛮夷之地吃口顺心的饭。不然只能学Dean,日复一日的吃bacon cheese burger,虽说那也很好吃。



     
    张昶 @ 2011-11-10 23:53


    图片转自豆瓣 小偷|浮蝥瞥世的相册
    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1294185700/


    前两天,帮一位前辈研究他移民的可能性,一步一步算分,费尽心思。要是换了前几年,移民门槛好低,职业不管,雅思成绩含糊,一般只要有个一年工作经验,就可以轻松过关。而现在各国政策收紧,加拿大技术移民职业缩减到29个,就连投资移民都有年度全球700人的大限,而2011年度名额已满。

    前辈移民是为自由。他是公认的激进派作家,我最早认识他就是因为他某个关于广场的小说。再有是为孩子,因为没有北京户口,孩子的高考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认识好多年长的移民都是为了孩子:为了生二胎,为了不让上小学的孩子近视眼镜再增加度数,为了孩子花本地人学费上国外大学。还见过一个因为孩子有先天不足的案例,慈母实在不敢确信现有政府的福利制度会让她百年之后对孩子能够瞑目……

    和这些人相比,想起我的移民目的,与其说是要个好用的护照,不如说当时一时头脑发热,盲目跟风。得知朋友移民的消息后不到一个月,填表办材料,赶上新政,7个月拿到签证。在家过了个年就过来长登,跟做梦一样。

    我不是喜欢自然风光的人,又怕冷,加拿大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好玩的,中餐馆又难吃得要死,没有路边排挡半夜啤酒烤串,没有周末带自助餐的便宜KTV,没有亲人没有老朋友没有动物园批发市场。没有秋风中弥漫着的烤白薯和糖炒栗子的香。

    按照某位旧友的话说,的确是苦乐自知的。

    可是也有好的部分。来了之后我没有事情做,就接着上学,交便宜的学费。和加拿大的政府部门没打过什么交道,不过每次办事都是如沐春风。回想起当年在国内办事遭遇种种,简直是不堪回首。两年间还看过一次病,当然是不要钱。拔了智齿看了牙,保险100%cover了。在超市买菜从来没有担心过农药,甚至连土啊烂叶啊都早被清理掉。物价跟北京和上海相比,简直便宜得让人欣喜。几十块钱就买得到armani的hoodie和ck的裤子,更不要说那些物美价廉的香水。还买了个价钱在国内都没法想象的便宜车。

    国外是很无聊,假期又多,人又少,只好把时间用来睡美容觉,学习和旅游。所以更让人期待的自然是,一年多之后,我就可以申请入籍,换一张可以到处免签的护照。

    有人说国外生活辛苦。其实,从前亦舒小说里那些要靠给人洗衣服和开小超市挣扎活下去的移民现在已经不多见,新一代移民英语过关,学历足够,有见识有一技之长。30岁左右的技术移民大多都能做本职工作,又努力肯学,几年内总会升迁。我家射手男和原来一样还做process engineer,一样的职位一样的工作,比国内多差不多六倍的工钱。还认识一个本校MBA毕业的师兄,做保险经纪,一年就全款买了40万刀的房,就是国内所谓的别墅,而联排别墅的价钱也就40万的一半。把我家东二环的小两居卖掉,据说也得有这个价钱。

    国外虽然也有不容易的地方,国内生活肯定得算是大不易,大家都是在挣扎,大了说是为了理想,小了说只是为了活得更自在一些,何必撇嘴说对方其实是苦中作乐。更何况我一直向往的,就是能够苦中作乐的生活。

    出国快乐么。我觉得不能完全说是快乐,特别是对于一个像我这样天生就不快乐的人来说。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定居加拿大以后,我不会再纠结年老之后要怎么办,不再担心生病,不害怕抚育未来的孩子要花费多少费用,不担心户口,不担心暂住证,不担心自己家的房子什么时候被强拆70年之后被“理所应当”的收回。加拿大固然不是那山海关外飘雪的平原,我的故乡,然而这里却已经是我的家,每次从Edmonton回Calgary,车一进市区,我的心里就会一酸,那种感觉,只有回家的时候,才有。


     
    张昶 @ 2011-11-10 14:04

    il tempo scorre se ne va,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青草池塘处处蛙,un'estate italiana

    长安居大不易,è una citta piuttosto dura

    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sempre la stessa storia

    王师北定中原日,la guerra è finita

    白日放歌须纵酒,come se fosse l'utimo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dimmi come posso fare l'amore con te

    今朝有酒今朝醉,il meglio deve ancora venire


     
    张昶 @ 2011-11-06 11:43

    天气的确是凉了下来。太阳出来得晚,每天早上起床总要挣扎一番:发呆,翻滚,看窗帘的一角卷起,露出玻璃窗上结着的窗花。

    然后起床。洗漱。早饭。读书。上课。晚上回来琢磨着给自己做点儿好吃的,看看喜欢的几个人的博客,写作业,画画。一天一天。

    校友录和QQ上,同学们都逐渐开始晒孩子。距离第一次大学毕业,已经整整七个年头。
    七年里,大家的生活早就各不相同。
    跟同学们得境遇比,我绝对不算是过得最好的那一类,但是总觉得自己是最有希望的。
    我的希望是,我还有大把别的可能。

    累的时候烦的时候会问自己,是否后悔又走了一条难走的路。答案总是摇头。
    好在,成绩还是挺争气,至少对得起自己拖着一把老骨头在教学楼里和一群十七八的姑娘小伙儿们奔波。
    而且,上了这么多年学,第一次真真正正,学一个自己真的喜欢的专业。第一次完全自主的选择。挺高兴。

    在我看来,这个冬天最好的礼物莫过于,我的法语终于有了大进步,虽然还是说不好,但我知道自己是慢热。会像当初学意大利语一样,慢慢好起来的。
    我很笨,不是那种短跑型,拼速度拼才华总是比不起别人。但是我有耐心,我肯坚持,一直跑下去,总会比那些得了半途冠军然后停下的选手们跑得更远。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个我在加拿大过的第二个冬天。移民监,也快满第二年了。



     
    张昶 @ 2011-09-21 14:50

    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课让我觉得很绝望。虽然我不是一个好的写手,但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好的读者。

    我真的回答不出类似于how does Coleridge use various patterns of meter, metaphor, visual in imagery, and narrative detail to produce meaning in the poem这样的问题。中文我也回答不出。

    这种不知道如何解决问题的挫折感,在这个深夜里,暴打了我一顿。


     
    张昶 @ 2011-09-20 22:24

    其实多少豪言壮语都是为自己微小的灵魂加油打气。
    总有一天,我会觉得现在这一切辛苦一切折腾都是值得。


    既然已经走到了这里。



     
    张昶 @ 2011-08-05 01:45

    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直到看了王卯卯的故事,我才知道,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我的想要,现在都只停留在想上面。而“要”很明显应该是个动词。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想要就要吧,下一个梦想一定要实现。


     
    张昶 @ 2011-07-12 07:58

    我始终学不会如何做一个容易满足的人。一个小愿望达成之后,马上就会生出新的梦想。

    那么,继续往前走吧。

    我离偶像们的距离还很遥远。


     
    张昶 @ 2011-06-03 11:04



    I am a character from an used paperback book,on the page which was torn out by a kid.


     
    张昶 @ 2011-05-06 02:53

    其实是有多少话欲说还休。